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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藏财采〔2019〕0502号
二、项目名称: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及普通高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高中、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实验药品一包19—1)二次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地址:拉萨市藏大东路15号
四、基本情况
我厅收到投诉人山东训福教学仪器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诉,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根据投诉人书面申请撤诉,已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在书面审查投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过程中,我厅发现该项目中可能存在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厅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五、发现的问题
(一)采购代理。委托代理协议不完整。
(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制作存在重大缺陷,存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信息发布。信息发布不完整。
(四)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请采购人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就监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