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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财采办〔2025〕344号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
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的通知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藏财采办〔2017〕10号)的考核内容及《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藏财采办〔2025〕232号)具体工作要求,对你中心2024年度各项集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
此次考核得分为89分,考核结果为良好。我厅依法将考核结果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2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 2025年12月3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