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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采办[2021]2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开展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审核、检查工作。我局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代理机构办公场所、专职人员、内控制度等进行了审核、检查,本次新增10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至此我市共有4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予以公告。
附件:昌都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表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