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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GZFCG2025—29921
二、项目名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生药所研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弘博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荣华南路366号6栋1单元3楼307号
被投诉人1: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西藏自治区藏医药研究院)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26号
被投诉人2: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环路响冲小区C区2-6号
相关供应商:企晟(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芙蓉花路500弄4-5号1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5年11月18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5年11月24日进行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12月11日向我厅递交投诉书。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企晟(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虚假《制造商出具授权函》谋取中标、成交。
五、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企晟(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立案条件,我厅将依法另行立案处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