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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GZFCG2025—28098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设备(装备)购置项目(一标段:无人机反制装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华诺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B7栋
被投诉人1: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某队
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
被投诉人2:西藏政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北区娘热街道拉萨教育产业园6栋2层206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警亿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999号1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审计报告未按规定赋码;2.中标供应商投标的无人机物理反制综合作战单元(便携式)制造商不具备生产资质和生产能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制造商信息为虚假内容;3.中标供应商投标的无人机探测防御设备、反无人机无线电诱骗设备、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制造商未依法取得型号核准。
五、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投诉事项3成立,责令撤销与四川警亿联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