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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
当事人:成都亚通亿高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1号1栋3层3号
一、基本情况
成都亚通亿高商贸有限公司在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彩票市场宣传推广(市场营销)广告宣传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ZFCG2024—23775)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二、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我厅决定对成都亚通亿高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6105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