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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藏财采〔2020〕0002号
二、项目名称:全区疫苗冷链设备补充和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二标段)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小区131号S001
当事人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1号
基本情况
我厅于2020年7月22日收悉政府办公厅转来的《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异议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采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区疫苗冷链设备补充和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二标段,藏财采2020〕0002号)进行了监督检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存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进行改正。
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我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理处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10月21日